中新社聯合國3月31日電 (記者 李洋)國際法院3月31日就澳大利亞起訴日本捕鯨一案作出裁決,裁定日本敗訴,指日本目前的捕鯨活動“並非科學研究活動”。
  國際法院是以大比數作出這一裁決的。國際法院院長、來自斯洛伐克的法官湯卡(Peter Tomka)稱,日本無法就每年捕殺850條小須鯨作出合理解釋。
  國際法院公佈的法院判決書要點長達35頁,國際法院院長湯卡、副院長阿莫爾、來自中國的法官薛捍勤等多數法官都對裁決投了贊成票。
  國際法院要求日本在修正其捕鯨方案之前,停止頒發捕鯨執照。澳大利亞是2010年向國際法院控告日本的捕鯨活動的,指日本違反了《國際捕鯨管制公約》。
  日本政府方面表示對判決“極度失望”,但表示將遵從判決結果。日本媒體稱,日本“從1987年起持續至今的南極海域調查捕鯨活動今後將難以繼續”。
  國際環保組織對國際法院的裁決表示歡迎,認為這可以約束其他國家在捕鯨方面的活動。環保組織認為日本以“科學研究”為名進行商業捕鯨活動。
  國際法院成立於1946年,位於荷蘭海牙,是聯合國的司法裁決機構,對各國所提交的案件做出仲裁,或在聯合國大會及安理會的請求下提供司法建議。國際法院由不同國籍的法官組成。法官任期9年,可連選連任。(完)  (原標題:國際法院就捕鯨案作出裁決 日本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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