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法制辦今天公佈了《廣州市小學生課後在校托管工作指引》,自2015年春季開學起,廣州市小學生課後在校托管將由在職教師或聘請人員進行,托管對象是課後在校托管對象是部分家庭按放學時間接送困難、在家無人照料、存在安全隱患的小學生。托管期間不得進行集體教學、補課或辦興趣班。托管時間為中午午休及下午放學後到18時,各區教育局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調整。公辦小學開展課後在校托管服務,不得向家長收取費用,提供用餐的應當按實際支出收取伙食費。(羊城晚報記者 張林)編輯:王銳  (原標題:廣州:托管期間不得集體教學、補課或辦興趣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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