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深入學習領會和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中共江蘇省十二屆六次全委會議結合江蘇借錢實際,研究提出如下意見。
  一、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設計裝潢全會《決定》,進一步明確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1)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是在我國改革開放新的重要關關鍵字頭召開的一次重要會議,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又一次總部署、總動員。全會通過的《決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重大原則,匯聚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思想、新論斷、新舉措,凝聚了全黨全社會關於深化改革的共識和智慧,是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全面深化改革的科學指南和綱領性文件。認真學習領會、廣泛深入宣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全省上下的一項重要政治任務。
  (2)改革開放三十五年來,全省人民在省委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的大政方針和各項改革部署,銳意推進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和黨的建設改革創新,經濟社會發展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當前,全省轉型發展處於關鍵期,深化改革進入攻堅期,東森房屋解決好發展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必須堅定不移全面深化改革。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的決策部署上來,牢固樹立進取意識、機遇意識、責任意識,以更大決心衝破思想觀念的束縛、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籬,以更大勇氣和智慧打好全面深化改革攻堅戰,為譜寫好中國夢的江蘇篇章增添強大動力和活力。
  (3)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導思想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以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進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解放和增強社會活力,更加註重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加快構建和完善有利於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以全面深化改革推動“八項工程”取得更大成效,努力開創江蘇“兩長灘島個率先”新局面。
  (4)全面深化改革的總體目標是:按照中央提出的“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總目標,積極推進在江蘇的率先探索和實踐創新,走出一條具有時代特征、中國特色、江蘇特點的改革開放之路,加快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民主政治、先進文化、和諧社會、生態文明,讓一切勞動、知識、技術、管理、資本的活力競相迸發,讓一切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讓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
  (5)全面深化改革的主要任務是:
  深化經濟體制改革,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加快完善現代市場體系、宏觀調控體系、開放型經濟體系,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率先建成創新型省份,推動經濟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發展。
  深化政治體制改革,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加快建設法治江蘇,鞏固和發展政通人和、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
  深化文化體制改革,著力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加快完善文化管理體制和文化生產經營機制,全面增強先進文化引領作用、公共文化服務能力和文化產業發展活力,推進文化強省建設。
  深化社會體制改革,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安排,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改革收入分配製度,促進共同富裕,加快形成科學有效的社會治理體制機制,創建平安中國示範區,確保社會既充滿活力又和諧有序。
  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完善生態環境源頭保護制度,實行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補償制度,理順和強化生態環境監管制度,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體制和完善自然資源監管體制,努力建成全國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
  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深入推進黨建工作創新工程,加強民主集中制建設,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提高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提供堅強政治保證。
  (6)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進程中,必須立足於我國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個最大實際,把握發展仍是解決我國所有問題的關鍵這個重大戰略判斷,從江蘇發展實際出發,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突出經濟體制改革這個重點,圍繞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係這個核心問題,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積極穩妥從廣度和深度上推進市場化改革。
  (7)全面深化改革,必須堅持黨的領導,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堅定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始終確保改革正確方向;必須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求真務實,一切從實際出發,把中央精神和江蘇實際緊密結合起來,更加富有成效地把改革推向前進;必須堅持以人為本,尊重人民主體地位,充分發揮群眾和基層首創精神,緊緊依靠人民推動改革,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凝聚推動改革的強大合力;必須堅持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整體推進和重點突破的關係、頂層設計和摸著石頭過河的關係、膽子要大和步子要穩的關係,提高改革決策的科學性,確保全面深化改革各項部署落實到位。
  經過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到二○二○年,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上取得決定性成果,形成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有效的體制機制,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走在前列。
  二、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充分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
  公有製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根基。公有制經濟和非公有制經濟都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都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必須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堅持公有制主體地位,發揮國有經濟主導作用,不斷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影響力。必須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激發非公有制經濟活力和創造力。
  (8)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推進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促進混合所有制經濟加快發展。鼓勵更多國有經濟和其他所有制經濟發展成為混合所有制經濟,鼓勵非國有資本參股國有資本投資項目,鼓勵混合所有制經濟採取合理的方式方法實行員工持股,形成資本所有者和勞動者利益共同體。支持非公有制資本通過出資入股、收購股權、認購可轉債、融資租賃以及組建股權投資基金等多種形式參與國有企業改製重組和合資經營。建立職業經理人隊伍,培育職業經理人市場,更好發揮企業家作用。
  (9)深化國有企業改革。適應市場化、國際化新形勢,以規範經營決策、資產保值增值、公平參與競爭、提高企業效率、增強企業活力、承擔社會責任為重點,推動國有企業完善現代企業制度。準確界定不同國有企業功能,分類推進股權多元化改革。對國有企業加強優化整合和功能性重組,對公益類企業加大國有資本投入。國有資本繼續控股經營的自然壟斷行業,實行以政企分開、政資分開、特許經營、政府監管等為主要內容的改革,推進公共資源配置市場化,進一步破除各種形式的行政壟斷。加快國有經濟佈局結構戰略性調整,加大國有企業改製上市力度和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整合力度。下轉A2版
  上接A1版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組建若干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支持有條件的國有企業改組為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國有資本投資運營要服從於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戰略目標,重點投向公共服務、重要前瞻性戰略性產業、生態環境保護和科技進步等。健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提高國有資本經營收益上繳公共財政比例,更多用於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企業內部管理制度改革,健全長效激勵約束機制,強化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考核機制,強化國有企業經營投資重大損失責任追究。建立與現代企業制度相一致的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管理機制,合理增加市場化選聘比例,合理確定並嚴格規範國有企業管理人員薪酬水平、職務待遇、職務消費、業務消費。
  (10)鼓勵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堅持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廢除對非公有制經濟各種形式的不合理規定,消除各種隱性壁壘,對非公有制企業與公有制企業一視同仁,創造更加寬鬆的發展環境,制定和落實非公有制企業進入特許經營領域具體辦法。鼓勵非公有制企業參與國有企業改革,鼓勵發展非公有資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業,鼓勵有條件的私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鼓勵和促進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轉製為私營企業。拓寬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切實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題。支持私營企業上市融資。
  (11)健全現代產權制度。健全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產權制度。公有制經濟財產權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經濟財產權同樣不可侵犯。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和合法權益,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開公平公正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依法監管各種所有制經濟。
  三、加快完善現代市場體系,提高資源配置效率
  市場配置資源是最有效率的形式,市場決定資源配置是市場經濟的一般規律。必須加快形成企業自主經營、公平競爭,消費者自由選擇、自主消費,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動、平等交換的現代市場體系。
  (12)建立和完善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實行統一的市場準入制度,在制定負面清單基礎上,各類市場主體可依法平等進入清單之外領域。探索對外商投資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管理模式。推進貿易流通體制改革,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推進工商註冊制度便利化,削減資質認定項目,由先證後照改為先照後證,把註冊資本實繳登記制逐步改為認繳登記制,放寬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改革市場監管體系,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進一步清理和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嚴禁和懲處各類違法違規實行優惠政策行為,反對地方保護,反對壟斷和不正當競爭。建立健全社會徵信體系,加強誠信江蘇建設,加快建成覆蓋全社會的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系統,推進信用信息資源共享和廣泛應用,褒揚誠信,懲戒失信。完善企業破產制度,健全優勝劣汰市場化退出機制。
  (13)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凡是能由市場形成價格的都交給市場,政府不進行不當干預。積極推進水、天然氣、電力、交通、電信等領域價格改革,放開競爭性環節價格。推進城鄉供水價格成本公開制度,建立水資源費差別征收體系。建立以用戶和用電負荷特性為主分類,結構清晰、比價合理的電價分類結構體系。理順天然氣與可替代能源的比價關係,逐步實現天然氣價格市場化。推進並完善居民用水、電、氣階梯價格改革。政府定價範圍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提高透明度,接受社會監督。完善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註重發揮市場形成價格作用。
  (14)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制定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流轉辦法。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完善經營性用地和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推廣工業用地預申請制度。強化土地市場動態監測與監管機制。縮小徵地範圍,規範徵地程序,落實徵地補償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健全對被徵地農民合理、規範、多元保障機制,做到即徵即保、應保盡保,將被徵地農民全部納入城鄉社會保障體系。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範圍,減少非公益性用地劃撥。建立兼顧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合理提高個人收益。完善土地租賃、轉讓、抵押二級市場。改進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指標使用方式。
  (15)促進地方金融創新發展。健全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地方金融體系。大力發展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在加強監管的前提下,允許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消費金融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金融機構。鼓勵社會資本參與金融機構重組改造。深化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改革,繼續發展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鼓勵和規範發展融資租賃、融資性擔保公司、典當行等準金融機構。健全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支持區域性股權交易中心建設,多渠道推動股權融資,建立和完善產權交易機構,發展並規範債券市場,提高直接融資比重。支持發展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文化金融、民生金融和互聯網金融,大力發展普惠金融。支持南京打造區域金融中心。鼓勵金融創新,豐富金融市場層次和產品。鼓勵境內外機構和自然人在我省發起設立股權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企業。完善保險經濟補償機制,構建全方位農業保險管理體系,健全健康、養老和責任保險機制。加強金融穩定協調機制建設,落實地方金融監管職責和風險處置責任,強化金融監管,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
  (16)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健全技術創新市場導向機制,發揮市場對技術研發方向、路線選擇、要素價格、各類創新要素配置的導向作用。建立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強化企業在技術創新中的主體地位,發揮大中型企業創新骨幹作用,激發小微企業創新活力,引導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通過會員制、合同研發、項目經理制等市場化手段,構建新型產業技術研發機構的體制機制,促進企業、高校和科研機構在產業鏈、創新鏈等戰略層面的有機融合。完善開放高效、富有競爭力的區域創新體系。加強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建立健全知識、技術、管理等要素的創新激勵機制,探索建立知識產權法院。打破行政主導和部門分割,建立主要由市場決定技術創新項目和經費分配、評價成果的機制。健全技術轉移機制,構建多層次的科技投融資體系,促進科技成果資本化、產業化。重大科研基礎設施依照規定應該開放的一律對社會開放。構建公開透明的科研資源管理和項目評價機制。創新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體制機制,建設創新驅動發展的先行區。
  四、切實轉變政府職能,著力建設服務型政府
  有效的政府治理,是發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優勢的內在要求。必須切實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創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
  (17)全面正確履行政府職能。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加大行政審批事項“減、轉、放、免”力度,簡化審批程序,提高審批效率,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微觀事務的管理,更多發揮市場和社會組織的作用。市場機制能有效調節的經濟活動,一律取消審批,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要規範管理、提高效率;直接面向基層、量大面廣、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經濟社會事項,一律下放市縣和基層管理。建立健全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機制,對不涉及國家安全和企業秘密的審批,在網上公佈審批流程、條件和進度,接受企業和社會公眾的質詢。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提高調控水平和能力,推動經濟轉型升級,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風險,規範市場秩序,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加強政府對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標準等的制定和實施,強化公共服務、市場監管、社會管理、環境保護等職責。加快全省政務服務體系建設。積極推廣政府購買服務,凡屬事務性管理服務,原則上都要引入競爭機制,通過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會購買。加快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在科學劃分類別的基礎上,積極穩妥推進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的改革工作,從事公益服務事業單位改革要在與主管部門理順關係、去行政化、建立法人治理結構等方面取得積極進展,提高公共服務的質量和水平。建立各類事業單位統一登記管理制度。
  (18)優化政府組織結構和運行機制。以加快形成精簡高效的地方政府組織體係為目標,推進機構改革,科學規範部門職責,積極穩妥實施大部門制,優化政府機構設置、職能配置、工作流程。統籌黨政群機構改革,理順部門職責關係。精簡和規範各類議事協調機構及其辦事機構。嚴格控制機構編製,嚴格按規定職數配備領導幹部,減少機構數量和領導職數,從嚴控制財政供養人員總量,降低行政成本。完善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行政運行機制,提高政府運行透明度,健全政務公開和新聞發佈制度。堅持科學發展導向,完善發展成果考核評價體系,發揮“兩個率先”和“八項工程”指標體系的導向監測激勵作用,加大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產能過剩、科技創新、安全生產、新增債務等指標的權重,更加重視勞動就業、居民收入、社會保障、人民健康狀況。推行機關績效管理制度,突出責任落實,確保權責一致,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機關。優化行政區劃設置,探索推進省直管縣體制改革,完善昆山市、泰興市和沭陽縣省直管縣體制改革試點,結合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理順市縣職責關係。深化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賦予同人口和經濟規模相適應的行政管理權限,併在規範提升的基礎上總結經驗、樹立典型,適時擴大試點。
  (19)深化投資體制改革。轉變政府投資管理職能,確立企業投資主體地位。企業投資項目,除關係國家安全和生態安全、涉及重大生產力佈局、戰略性資源開發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項目外,一律由企業依法依規自主決策,政府不再審批。進一步開放投資領域,培育和吸引多元化投資或運營主體,打破行業壟斷、部門分割和地方保護。改善投資管理方式,引導社會投資活動,促進投資結構優化。強化節能節地節水、環境、技術、安全等市場準入標準,建立健全防範和化解產能過剩長效機制。加強投資市場監管,完善投資市場監測預警系統。
  (20)推進財稅體制改革。按照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的要求,實施全面規範、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實行全口徑預算管理體系。加快推進預決算公開,逐步實現非涉密部門政府收支的全面公開。清理規範各項重點支出同財政收支增幅或生產總值掛鉤事項,一般不採取掛鉤方式。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實現項目預算滾動管理。建立權責發生制的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規範政府舉債行為,實現政府債務統一扎口管理,建立規範合理的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及風險預警機制,逐步將政府債務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完善省以下財政體制,健全省直管縣財政管理制度,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省和市縣按照事權劃分相應承擔和分擔支出責任。對於跨區域且對其他地區影響較大的公共服務,省級通過轉移支付承擔一部分地方事權支出責任。全面建立市縣基本財力保障機制。完善財政資金配置機制,省級財力適度下傾,增量資金優先用於民生投入。優化轉移支付結構,健全一般性轉移支付增長機制,重點加大對蘇北、蘇中的欠發達地區特別是扶貧開發重點縣和集中連片地區、限制類主體功能區的轉移支付。實行分類分檔的轉移支付分配製度,均衡市縣財政保障能力,清理、整合、規範專項轉移支付項目,逐步取消競爭性領域專項和地方資金配套,嚴格控制引導類、救濟類、應急類專項,對保留專項進行甄別,屬市、縣事務的劃入一般性轉移支付。加強財政政策和轉移支付資金績效管理和監督。在國家稅制改革統一框架下,加強地方稅收體系建設,培育地方主體稅種,逐步提高直接稅在稅收收入中的比重。繼續推進營業稅改徵增值稅改革。加強地方稅收立法,規範財稅收入徵管,建立健全稅收徵管保障體系,嚴格依法徵稅。加強對稅收優惠特別是區域稅收優惠政策的規範管理。非經法定程序,各級政府不得改變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批准的財政預算。
  五、健全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破除城鄉二元結構
  城鄉二元結構是制約城鄉發展一體化的主要障礙。必須加快健全體制機制,形成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工農互惠、城鄉一體的新型工農城鄉關係,讓廣大農民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共同分享現代化成果。
  (21)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堅持家庭經營在農業中的基礎性地位,推進家庭經營、集體經營、合作經營、企業經營等共同發展的農業經營方式創新。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依法維護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加快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發展壯大集體經濟。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並保持長久不變,在堅持和完善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前提下,保護農民合法土地權益,賦予農民對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能,允許農民以承包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建立健全土地流轉市場服務平臺和糾紛調解仲裁體系,積極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鼓勵農民承包經營權在公開市場上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流轉,發展多種形式規模經營。鼓勵農村發展社區股份合作、土地股份合作、專業合作、勞務合作、投資合作,以及合作社的聯合社等合作經濟,扶持發展規模化、專業化、現代化經營,允許財政項目資金直接投向符合條件的合作社,允許財政補助形成的資產轉交合作社持有和管護,允許合作社開展信用合作。鼓勵和引導工商資本到農村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種養業。
  (22)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加快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立法,保障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積極發展農民股份合作,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占有、收益、有償退出及抵押、擔保、繼承權,固化農民在村裡的原有各項收益權,將集體資產折股量化到人(戶)。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選擇若干試點,慎重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拓寬農民財產性收入渠道。在尊重農民意願和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的基礎上,鼓勵引導有條件地方的農戶將集體資產所有權、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及住房置換成股份合作社股權、社會保障和城鎮住房。建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促進交易公開、公正、規範運行。
  (23)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強化政府公共服務供給責任,以完善農村公共服務投入機製為重點,加強基層公共服務機構設施和能力建設,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按照城鄉發展一體化要求,以市、縣為單位制定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規劃、體系和標準,統籌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和社區建設。維護農民生產要素權益,保障農民工同工同酬,保障農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保障金融機構農村存款主要用於農業農村,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健全農業支持保護體系,改革農業補貼制度,加大對糧食主產區財政支持力度,逐步推廣糧食等重要農產品價外補貼機制。鼓勵社會資本投向農村建設,允許企業和社會組織在農村興辦各類事業。在總結蘇州城鄉發展一體化試點經驗的同時,選擇若干市、縣擴大試點。
  (24)完善城鎮化健康發展體制機制。堅持走中國特色新型城鎮化道路,推進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加強城鄉規劃的引導,推動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產業和城鎮融合發展,協調推進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加強節約型城鄉建設,提升城鎮化發展質量,加快綠色生態城鎮、智慧城鎮發展。培育發展縣城、重點中心鎮和特色鎮。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產業發展和公共服務,鼓勵特色發展、個性發展,增強綜合承載能力。推進城市建設管理創新,建立透明規範的城市建設投融資機制,根據中央有關規定,積極通過地方政府發債等多種方式拓寬城市建設融資渠道,允許社會資本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城市基礎設施投資和運營,研究建立城市基礎設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機構。推進具備行政區劃調整條件的縣有序改市。建立和完善跨區域城市發展協調機制。統籌建立區域協調發展的組織領導機制,積極推進全國區域協調發展體制創新試驗區創建工作。創新節約集約用地機制,在更高層次上推進工業向園區、人口向城鎮、農業向適度規模經營集中。創新人口管理,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穩步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把進城落戶農民完全納入城鎮住房和社會保障體系,在農村參加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規範接入城鎮社保體系。全面實行居住證制度。逐步實行省轄市範圍內居民戶口通遷制度。建立財政轉移支付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機制,從嚴合理供給城市建設用地,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
  六、以開放促改革,構建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體系
  以開放促進改革,是適應經濟全球化新形勢,加快企業國際化、城市國際化、人才國際化的必然要求。要推動對內對外開放相互促進、引進來和走出去更好結合,促進國際國內要素有序自由流動、資源高效配置、市場深度融合,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
  (25)推進開放型經濟體制機制創新。改革外商投資管理模式,放寬投資準入,推進金融、教育、文化、醫療等服務業領域有序開放,放開育幼養老、建築設計、會計審計、商貿流通、電子商務等服務業領域外資準入限制,吸引國際化的技術研發人才和經營管理人才,進一步放開一般製造業。推進外經貿體制改革,開展“一次申報、一次查驗、一次放行”聯合通關試點和外貿綜合服務體系建設試點,積極發展市場採購貿易、跨境貿易電子商務、保稅貿易等新型貿易方式。擴大企業和個人對外投資,確立企業及個人對外投資主體地位,允許自擔風險到境外自由承攬工程和勞務合作項目,允許創新方式走出去開展綠地投資、併購投資、證券投資、聯合投資等。加強對境外投資合作的引導和服務。
  (26)加強與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對接合作。積極發揮基礎設施、產業融合、平臺建設、機制創新等方面的優勢,加快與上海自貿區全方位對接,增強疊加創新功能,更好地分享改革措施的“溢出效應”,在更高層次上實現借力發展,在更多領域實現借鑒創新。加強對各類海關特殊監管區的整合優化和聯動發展,支持出口加工區創造條件升級為綜合保稅區,積極爭取在有條件的地區發展自由貿易園(港)區,增創國際合作競爭新優勢。
  (27)推動全方位開放新發展。深入實施長三角區域一體化、江蘇沿海開發、蘇南現代化建設示範區國家戰略,積極構建對外開放戰略載體。加快推進開發區轉型升級,重點建設一批集知識創新、技術創新、服務功能創新和新興產業培育為一體的創新核心區,支持南北共建園區發展,鼓勵開發區開展跨境區域合作。發揮蘇州工業園區、昆山深化兩岸產業合作試驗區等獨特優勢,爭取在轉型升級和金融創新等領域先行先試、率先突破、創建品牌。推動跨江聯動合作開發機制創新。加強我省沿海口岸和省內及中西部內陸口岸的通關協作,實現口岸管理相關部門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發揮連雲港新亞歐大陸橋東橋頭堡作用,積极參与絲綢之路經濟帶、橫貫東中西經濟走廊建設。擴大對港澳臺地區開放合作。
  七、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建設,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
  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更加註重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從各層次各領域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建設廉潔政治,努力實現幹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28)推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與時俱進。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保障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人大代表有效行使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各項職權。健全“一府兩院”由人大產生、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督制度,完善人大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制度,各級政府在出台重大決策前向本級人大報告。加強人大預算決算審查監督、國有資產監督職能。完善地方立法起草、論證、協調、審議機制,提高立法質量,防止地方保護和部門利益法制化。進一步完善人大工作機制,通過座談、聽證、評估、公佈法規草案等擴大公民有序參與立法途徑,通過詢問、質詢、特定問題調查、備案審查等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加強人大常委會同人大代表的聯繫、人大代表同人民群眾的聯繫,通過代表聯絡機構、網絡平臺、組織代表視察、代表回選區見選民等形式,充分發揮代表的履職作用。
  (29)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以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為內容,在全社會開展廣泛協商,堅持協商於決策之前和決策實施之中。積極構建程序合理、環節完整的協商民主體系,拓寬國家政權機關、政協組織、黨派團體、基層組織、社會組織的協商渠道。深入開展立法協商、行政協商、民主協商、參政協商、社會協商。發揮統一戰線在協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完善中國共產黨同各民主黨派的政治協商,根據年度工作重點提出規劃,採取協商會、談心會、座談會等進行協商。落實各級民主黨派委員會直接向同級中共委員會提出建議制度。進一步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發揮人民政協作為協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積極推進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各級黨委和政府、政協制定並組織實施協商年度工作計劃,就一些重要決策聽取意見。拓展協商民主形式,活躍有序地組織專題協商、對口協商、界別協商、提案辦理協商。在各級政協健全委員聯絡機構,完善委員聯絡制度。加強專家學者智庫建設,建立健全決策咨詢制度。
  (30)積極發展基層民主。進一步完善基層民主制度,暢通民主渠道,健全基層選舉、議事、公開、述職、問責等機制。開展形式多樣的基層民主協商,推進基層協商制度化,建立健全居民、村民監督機制,提升群眾在城鄉社區治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能力。健全基層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加強自治組織規範化建設,不斷完善和拓展自治功能。健全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企事業單位民主管理制度,加強社會組織民主機制建設,保障職工參與管理和監督的民主權利。
  (31)加快建設法治江蘇。必須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維護憲法法律權威。培育全社會法治精神,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完善規範性文件、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建立科學的法治建設指標體系和考核標準,健全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積極推動具備條件的省轄市成為有地方立法權的較大市。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整合執法主體,相對集中執法權,推進綜合執法,著力解決權責交叉、多頭執法問題。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生產、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勞動保障、海域海島等重點領域基層執法力量。理順城管執法體制,提高執法和服務水平。完善行政執法程序,規範和細化執法自由裁量權,加強對行政執法的監督,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和執法經費由財政保障制度。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推動省以下地方法院、檢察院人財物實行統一管理體制,探索建立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司法管轄制度,建立符合職業特點的司法人員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統一招錄、有序交流、逐級遴選機制,完善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制度和職業保障制度。探索建立行政訴訟案件、涉資源環境類案件集中管轄工作機制。健全司法權力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機制,加強和規範對司法活動的法律監督和社會監督。改革審判委員會制度,完善主審法官、合議庭辦案責任制,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推進審判公開、檢務公開。嚴格規範減刑、假釋、保外就醫程序,強化監督制度。廣泛實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制度。尊重和保障人權,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進一步規範查封、扣押、凍結、處理涉案財物的司法程序。健全錯案防止、糾正和責任追究機制,落實中央廢止勞動教養制度的決定,完善對違法犯罪行為的懲治和矯正法規,健全社區矯正制度。完善強制隔離戒毒制度。健全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制度,完善律師執業權利保障機制和違法違規執業懲戒制度。堅持法治教育與法治實踐相結合,創新社會普法教育機制,繁榮法治文化,增強全民法治觀念。
  (32)強化權力運行制度制約和監督體系。構建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體系,完善具有江蘇特色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規範各級黨政主要領導幹部職責權限,科學配置黨政部門及內設機構權力和職能。建立健全科學有效的權力制約和協調機制,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依法公開權力運行流程圖,推進決策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改進對主要領導幹部行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建立健全黨政主要領導幹部提醒談話制度。加強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保障,健全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和完善各級反腐敗協調小組職能,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制定切實可行的責任追究制度,
  下轉A3版
  上接A2版更好發揮紀委黨內監督專門機關作用。完善黨的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必須向上級紀委報告,各級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改進和完善巡視工作制度。進一步完善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統一管理工作。加強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健全反腐倡廉法規制度體系,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任職迴避等制度,推行新提任領導幹部有關事項公開制度試點。健全民主監督、法律監督、輿論監督機制,運用和規範互聯網監督。
  (33)健全改進作風常態化制度。圍繞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加強體制機制改革和建設,認真落實關於加強黨政領導幹部作風建設的監督檢查辦法。健全領導幹部帶頭改進作風、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機制,著力推動“三解三促”等聯繫服務群眾制度常態化長效化。改革會議公文制度,切實減少會議、文件。健全嚴格的財務預算、核准和審計制度,著力控制“三公”經費支出和樓堂館所建設。完善選人用人專項檢查和責任追究制度。規範領導幹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嚴格控制用房、用車、公務接待和其他待遇,嚴肅查處違反規定超標準享受待遇等問題。探索實行官邸制。完善並嚴格執行領導幹部親屬經商、擔任公職和社會組織職務、出國定居等相關制度規定,防止利用公共權力或自身影響謀取私利。
  八、推進文化體制機制創新,增強江蘇文化軟實力
  推動文化體制改革,加快文化強省建設,必須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發展道路,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三創三先”新時期江蘇精神,增強文化凝聚力、引領力,鞏固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鞏固全體人民團結奮鬥的共同思想基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導向,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充分激發文化創造活力。
  (34)完善文化管理體制。健全完善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宣傳部門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社會力量積极參与的工作體制和工作格局。按照政企分開、政事分開原則,推動政府部門由辦文化向管文化轉變,推動黨政部門與其所屬的文化企事業單位進一步理順關係。建立黨委和政府監管國有文化資產的管理機構,實行管人管事管資產管導向相統一。完善國有文化資產的管理機制,加強對國有文化資產重大事項的監管,健全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管理機構。健全堅持正確輿論導向的體制機制,推動有關機構職能整合,形成從技術到內容、從日常管理到打擊犯罪的互聯網管理合力。完善基礎管理、內容管理、行業管理,健全網絡突發事件處置機制,形成正面引導和依法管理相結合的網絡輿論工作格局。整合新聞媒體資源,推動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加強網絡傳播能力建設,壯大拓展主流文化傳播陣地。推動新聞發佈制度化。嚴格新聞工作者職業資格制度,重視新型媒介運用和管理,規範傳播秩序。
  (35)健全現代文化市場體系。完善文化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公平競爭、優勝劣汰,促進文化資源流動。進一步深化國有經營性文化單位轉企改製,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形成面向市場的經營機制和體現文化企業特點的管理模式。對按規定轉制的重要國有傳媒企業探索實行特殊管理股制度。推進資源整合,推動文化企業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兼併重組和上市融資。鼓勵非公有制文化企業發展,降低社會資本進入門檻,引導社會資本以多種形式投資文化產業,允許參與對外出版、網絡出版,允許以控股形式參與國有影視製作機構、文藝院團改製經營。支持各種形式小微文化企業發展。在堅持出版權、播出權特許經營前提下,允許製作和出版、製作和播出分開。建立健全多層次文化產品和要素市場,鼓勵金融資本、社會資本、文化資源相結合。完善文化經濟政策,擴大政府文化資助和文化採購。加強版權保護。完善文化產品評價體系,改革評獎機制,推出更多文化精品。促進體育產業發展,組建省體育產業集團。
  (36)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立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協調機制,統籌服務設施網絡建設,整合基層宣傳文化、黨員教育、科學普及、體育健身等設施,建設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提高公共文化服務數字化、網絡化水平,促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建立群眾評價和反饋機制,促進文化惠民項目與群眾文化需求有效對接。完善有利於文化遺產保護和傳承的工作機制。深化文化事業單位改革,明確不同文化事業單位功能定位,建立法人治理結構,完善績效考核機制。推動公共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科技館等組建理事會,吸納有關方面代表、專業人士、各界群眾參與管理。引入競爭機制,推動公共文化服務社會化發展,鼓勵社會力量、社會資本參與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培育文化非營利組織。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業產品和服務進入政府採購目錄。建立和完善基本公共體育服務體系。
  (37)擴大文化對外開放。堅持政府主導、企業主體、市場運作、社會參與,積極開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層次對外文化交流和文化貿易,提高文化開放水平。理順內宣外宣體制,支持重點媒體面向國內國際發展。擴大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培育外向型文化企業,增強江蘇文化影響力和國際傳播能力。鼓勵文化單位同國外機構進行項目合作,支持文化企業開拓境外市場。完善文化走出去相關政策,加大扶持力度。鼓勵社會組織等參與海外文化中心建設,承擔人文交流項目。積極吸收借鑒國外一切優秀文化成果,引進有利於我省文化發展的人才、技術、經營管理經驗。
  九、深化社會事業改革,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
  給人民群眾帶來實實在在的利益是改革的根本目的,必須加快社會事業改革,解決好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努力為社會提供多樣化服務,更好滿足人民需求。
  (38)加快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堅持立德樹人,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增強學生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強化體育鍛煉,改進美育教學,提高學生審美和人文素養,促進青少年身心健康。大力促進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統籌城鄉義務教育資源均衡配置,推動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實行公辦學校標準化建設和校長教師交流輪崗,不設重點學校重點班,破解擇校難題,切實減輕學生課業負擔。加快構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培養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能型人才。積極推進省部共建教育現代化試驗區建設,創新高校人才培養機制,提升高等教育國際合作交流水平,促進高校辦出特色爭創一流。積極推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繼續教育改革發展。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建立招生和考試相對分離、學生考試多次選擇、學校依法自主招生、專業機構組織實施、政府宏觀管理、社會參與監督的運行機制,從根本上解決一考定終身的弊端。實行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推行初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加快推進職業院校分類招考或註冊入學,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於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綜合評價多元錄取機制。試行普通高校、高職院校、成人高校之間學分轉換,拓寬終身學習通道。深入推進管辦評分離,擴大省級政府教育統籌權和學校辦學自主權,完善學校內部治理結構。創新學校人事制度、師德教育、專業培訓和激勵導向機制,推進高素質教師隊伍建設。強化教育督導,委托社會組織開展教育評估監測。健全政府補貼、政府購買服務、助學貸款、基金獎勵、捐資激勵等制度,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公辦教育和民辦教育協調發展。
  (39)健全促進就業創業體制機制。建立經濟發展和擴大就業的聯動機制,健全政府促進就業責任制度。完善公共投資促進就業機制,實現擴大投資與增加就業相結合、產業結構調整與就業結構調整相結合,推動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的就業,保持就業形勢總體穩定。規範招人用人制度,消除城鄉、行業、身份、性別等一切影響平等就業的制度障礙和就業歧視。堅持創業培訓、政策扶持、創業服務三位一體,形成政府激勵創業、社會支持創業、勞動者勇於創業新機制。完善城鄉均等的就業創業服務體系,構建勞動者終身職業培訓體系。增強失業保險制度預防失業、促進就業功能,完善就業失業監測統計制度。創新勞動關係協調機制,暢通職工表達合理訴求渠道。促進以高校畢業生為重點的青年就業和農村轉移勞動力、城鎮困難人員、退役軍人就業。結合產業升級開發更多適合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崗位,政府購買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更多用於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健全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服務保障機制,提高公務員定向招錄和事業單位優先招聘比例。整合發展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基金,激勵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實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計劃,把未就業的納入就業見習、技能培訓等就業準備活動之中,對有特殊困難的實行全程就業服務。
  (40)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更大力度推進居民收入倍增計劃,千方百計增加居民收入。著重保護勞動所得,努力實現勞動報酬增長與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工資決定和正常增長機制。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水平等因素變化,適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完善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健全支付保障機制。改革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和津貼補貼制度。健全資本、知識、技術、管理等由要素市場決定的報酬機制。擴展投資和租賃服務等途徑,優化上市公司投資者回報制度,保護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多渠道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突出農民、中低收入者和困難家庭增收,完善持續增收長效機制。完善以稅收、社會保障、轉移支付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調節機制,加大稅收調節力度。建立公共資源出讓收益合理共享機制。完善慈善捐助減免稅制度,支持慈善事業發揮扶貧濟困積極作用。規範收入分配秩序,建立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保護合法收入,調節過高收入,清理規範隱性收入,取締非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縮小城鄉、區域、行業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欖型分配格局。
  (41)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堅持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完善個人賬戶制度,健全多繳多得激勵機制,確保參保人權益。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加快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統籌發展。建立健全合理兼顧各類人員的社會保障待遇確定和正常調整機制。健全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政策,擴大參保繳費覆蓋面,適時適當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按照國家統一部署,落實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加快推進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建設,積極構建以政府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場為主滿足多層次需求的住房供應體系,建立符合省情的住房保障標準體系,優化保障性住房籌集和使用方式,完善保障性住房準入退出機制。建立公開規範的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進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監管機制。健全社會保障財政投入制度,完善社會保障預算制度,確保用於社會保障事業的資金逐年增加。加強社會保險基金投資管理和監督,推進基金市場化、多元化投資運營。加快發展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商業保險,完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加快建立社會養老服務體系,統籌城鄉養老資源配置,推動基本養老服務均衡發展,充分發揮社會力量的主體作用,鼓勵發展老年服務產業。健全農村留守兒童、婦女、老人關愛服務體系,健全殘疾人權益保障、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制度。
  (42)推進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統籌推進醫療保障、醫療服務、公共衛生、藥品供應、監管體制綜合改革,進一步提升醫療衛生服務水平和人民群眾健康水平。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健全網絡化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運行機制。改革公立醫院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構建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建立科學的醫療績效評價機制和適應行業特點的人才培養、人事薪酬制度。完善合理分級診療模式,建立社區醫生和居民契約服務關係。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進優質醫療資源縱向流動。加強區域公共衛生服務資源整合。落實政府責任,取消以藥補醫,理順醫葯價格,建立合理的藥品價格形成機制和廉價藥品價格制度,建立科學補償機制。健全全民醫保體系,完善與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相適應的醫保籌資機制和財政補助增長機制。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快完善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完善中醫葯事業發展政策和機制。鼓勵社會辦醫,優先支持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鼓勵社會資金直接投向資源稀缺及滿足多元需求服務領域,多種形式參與公立醫院改製重組。允許醫師多點執業,允許民辦醫療機構納入醫保定點範圍。調整完善計劃生育政策,啟動實施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
  十、創新社會治理,確保社會和諧安定有序
  社會發展既要充滿活力又要安定有序,必須著眼於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深入推進平安江蘇建設,創新社會治理體制,提高社會治理水平。
  (43)改進社會治理方式。堅持系統治理,進一步加大黨委統籌推進力度,強化政府主導作用,引導社會各方面有序參與,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堅持依法治理,完善社會治理地方性法規和規章,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社會矛盾。堅持綜合治理,整合資源力量,健全工作體系,綜合運用法律規範、道德約束、行政管理、經濟調節和輿論引導等多種手段,規範社會行為,協調社會關係,解決社會問題。堅持源頭治理,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妥善處理和協調各方面利益關係。堅持和完善領導幹部定期接待群眾來訪和下訪制度,健全縣(市、區)“一委一居一站一辦”等社區組織架構和基層綜合服務管理平臺,完善網格化管理、社會化服務,釐清行政事務和社區自治事務、政府委托事務和社區自治事務邊界。
  (44)激發社會組織活力。正確處理政府和社會關係,加快推進政府與社會組織在機構、職能、經費、人員等方面分開,適合由社會組織提供的公共服務和解決的事項,交由社會組織承擔。支持發展志願服務組織。限期實現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真正脫鉤,重點培育和優先發展行業協會商會類、科技類、公益慈善類、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成立時直接依法申請登記。支持行業協會一業多會,實現適度競爭、優勝劣汰。推動社會組織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健全評估機制,推進信息披露,完善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政策,提高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轉移職能、開展公益服務和中介服務的能力。堅持積極引導和依法管理並重,促進社會組織明確權責、依法自治、發揮作用。加強對在蘇境外非政府組織的管理,引導其依法開展活動。
  (45)創新有效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體制。健全重大決策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建立暢通有序的訴求表達、心理干預、矛盾調處、權益保障機制。拓寬社情民意表達渠道,關註網絡民意,引導不同利益群體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達利益訴求。改革行政覆議體制,健全行政覆議案件審理機制,糾正違法或不當行政行為。建立科學有效的矛盾調處機制,建立社會矛盾大排查、大調解組織管理體系和工作運行機制,促進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銜接聯動,積極推行刑事和解,形成多層次、寬領域、規範化的大調解組織網絡體系。改革信訪工作制度,健全聯合接訪機制,建立健全網上受理信訪制度,及時就地解決群眾合理訴求。把涉法涉訴信訪納入法治軌道解決,建立涉法涉訴信訪依法終結制度。
  (46)健全公共安全體系。完善統一權威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機構,建立最嚴格的覆蓋全過程的監管制度,實行食品原產地可追溯和質量標識制度,確保食品藥品安全。深化安全生產管理體制改革,建立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健全防災減災應急體制機制,強化事前預警、事中救援和事後恢復的綜合處理能力。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健全立體化、現代化治安防控體系,依法嚴防和懲治各類違法犯罪活動。堅持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方針,加大依法管理網絡力度,完善互聯網管理領導體制,健全互聯網管理部門執法協作機制,確保信息和網絡安全。完善國家安全體制機制,嚴密防範和嚴厲打擊境內外敵對勢力分裂、滲透、顛覆、竊密等活動,切實維護國家安全。
  十一、推動生態文明制度建設,創建生態文明示範區
  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必須加快建立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要把生態文明建設納入制度化、法制化軌道,以剛性約束促進綠色發展、資源節約、環境保護,以體制創新推進全國生態文明示範區建設。
  (47)完善生態環境源頭保護制度。對河湖、森林、山嶺、灘塗、濕地等自然生態空間進行統一確權登記,形成歸屬清晰、權責明確、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全面實施省主體功能區規劃,構建全省建設開發、農業生產和生態保護三大空間,優化國土空間佈局和形態,落實用途管制。大力推進土地綜合整治,促進農村集體建設用地集中佈局。實行最嚴格的總量控制和管理制度,健全能源、水、土地、灘塗節約集約使用制度,從嚴控制土地開發強度,大力盤活存量建設用地,依法處置閑置土地,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規模。嚴守生態紅線,落實生態區域保護規劃,實行分級分類管理和差別化的區域政策體系。建立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機制,對水土資源、環境容量和海洋資源超載區域實行限制性措施。探索編製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建立領導幹部任期環境質量考核制度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
  (48)實行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補償制度。加快自然資源及其產品價格改革,全面反映市場供求、資源稀缺程度、生態環境損害成本和修複效益。堅持使用資源付費和誰污染環境、誰破壞生態誰付費原則,逐步將資源稅擴展到占用各種自然生態空間,加大差別化資源價格和懲罰性資源價格實施力度。落實耕地保護責任,建立耕地保護補償激勵制度,調整嚴重污染和地下水嚴重超採區、採礦嚴重塌陷區耕地用途。建立有效調節工業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價機制,提高工業用地價格。完善對重點生態功能區的生態補償機制,擴大生態補償範圍,推動地區間建立橫向生態補償制度。發展環保市場,推行節能量、碳排放權、排污權、水權交易制度,完善排放指標有償使用初始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吸引社會資本投入生態環境保護的市場化機制,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49)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嚴格監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環境保護管理制度,獨立進行環境監管和行政執法。推進區域生態文明共建共享,建立陸海統籌、江海聯動、河湖並重的生態系統保護修複和污染防治區域聯動機制,強化區域環境協作,繼續推進太湖、淮河、長江等流域及海洋水環境和大氣環境綜合治理,健全區域危險廢物、化學品環境監管機制,加強環境風險預警和管控。完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切實保護林業生態。建立完善重大規劃和重大決策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及時公佈環境信息,健全舉報制度,加強社會監督。完善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行區域和企事業單位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健全環境執法聯動工作機制,對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責任者嚴格實行賠償制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二、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堅強政治保證
  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項長期艱巨複雜的系統工程,改革任務越繁重越要加強黨的領導。必須充分發揮黨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能力,確保改革有力有序推進。
  (50)切實履行各級黨委對改革的領導責任。充分認清全面深化改革的歷史使命,堅決維護中央權威,堅定不移落實中央改革決策部署,把握改革方向,理清改革思路,推進改革實踐,提高領導和推動改革的能力。建立健全領導改革的責任機制,在強化黨委負總責前提下明確責任分工,在加強總體謀劃、整體推進前提下細化目標任務。加強對改革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完善科學民主決策機制,提高改革決策水平,使改革舉措充分體現各方面意志、兼顧好各方面利益。省委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和督促落實各項改革措施。大力推進黨建工作創新,建設學習型、服務型、創新型黨組織,切實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鬥堡壘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引導廣大黨員幹部積極投身改革事業,為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積極貢獻。
  (51)強化組織保證和人才支撐。堅持黨管幹部原則,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構建有效管用、簡便易行的選人用人機制。強化黨委(黨組)、分管領導和組織部門在選拔任用幹部中的權重和幹部考察識別的責任,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改進對領導幹部科學發展實績和品德作風的考核,改進競爭性選拔幹部辦法,改進優秀年輕幹部培養選拔機制,區分實施選任制和委任制幹部選拔方式,堅決糾正唯票取人、唯分取人等現象,用好各年齡段幹部,真正把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的好幹部選拔出來。堅持從嚴管理幹部,完善和落實領導幹部問責制。有序推進幹部跨地區、跨領域、跨部門交流,推進管人、管錢、管審批等關鍵崗位幹部內部輪崗及跨部門交流。深化公務員分類改革,推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職級與待遇掛鉤制度。落實黨管人才責任,全面實施人才強省戰略,堅持“一把手”抓“第一資源”。打破體制壁壘,掃除身份障礙,完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各方面人才順暢流動的制度體系,健全人才向基層流動、向艱苦地區和崗位流動、在一線創業的激勵機制。完善人才評價機制,增強人才政策開放度,廣泛吸引境內外優秀人才到江蘇創新創業發展。
  (52)鼓勵基層和群眾的改革探索。堅持把人民群眾擁護不擁護、滿意不滿意作為落實改革決策的出發點和檢驗改革成效的落腳點。充分發揮人民群眾的改革主體作用,尊重基層和群眾的創新實踐,鼓勵和支持各地大膽地試、大膽地闖。及時總結群眾創造的新鮮經驗,充分調動群眾推動改革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把廣大人民群眾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改革實踐上來。
  (53)積極推進改革試點試驗。加強改革試點工作,重視發揮各類綜合配套改革試點的示範帶動作用。南京科技體制改革、蘇州城鄉一體化發展、無錫“兩型”社會建設、常州產城融合、鎮江生態文明、南通陸海統籌發展、泰州轉型升級、揚州跨江融合發展、徐州振興老工業基地、淮安蘇北中心城市建設、鹽城可持續發展、連雲港東中西區域合作示範、宿遷區域協調發展,以及農村改革試驗區等領域、行業的改革試點試驗,既是發展的重要載體,也是改革的重大平臺,既基本覆蓋了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各個領域,又涉及“八項工程”的各個方面。要加強對改革試點試驗工作的分類指導,鼓勵各地從實際出發,發揮特色優勢,註重制度創新,積極先行先試,為全面深化改革探索路子、積累經驗。
  (54)推動軍民融合深度發展。建立健全聯席會議制度,形成推動軍民融合發展的統一領導、軍地協調、需求對接、資源共享機制。推進基礎設施合建共用,在經濟建設中貫徹國防要求。支持優勢民營企業進入軍品科研生產和維修領域。拓展軍隊保障社會化領域。加強軍地聯合應急體系建設。深化國防教育改革,提升全民國防意識。改革完善依托國民教育培養軍事人才的政策制度。健全國防動員體制機制,推進國防動員信息系統建設,完善平時徵用和戰時動員法規制度。深化民兵預備役體制改革。深入推進“雙擁”工作,創新軍轉幹部安置模式,完善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推行優秀退役士兵擔任村官、專武幹部的辦法,落實隨軍家屬就業和軍人子女就學優待措施。
  (55)營造有利於改革的良好社會環境。堅持黨的群眾路線,建立社會參與機制,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作用,引導群眾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參與改革,不斷鞏固和擴大全面深化改革的深厚群眾基礎。加強對改革的正面宣傳和輿論引導,做好中央《決定》和改革決策部署的宣傳解讀,及時回答幹部群眾關心的思想認識問題,形成支持改革者、鼓勵幹事者、寬容失誤者的良好氛圍,最大程度匯聚推進改革的正能量。
  (56)全力抓好各項改革落實。各地各部門要結合實際,抓緊研究改革部署,制定改革具體方案,落實年度推進計劃,分解任務,明確責任,抓好各項改革措施的組織實施。準確研判影響改革發展的重大問題和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及時分析查找改革推進中的突出矛盾和原因,拿出解決辦法,增強改革的針對性、科學性、實效性。強化監督檢查,抓好跟蹤督辦,建立定期評估機制,確保各項改革措施落到實處,把改革藍圖變成生動現實。
  全省廣大黨員幹部和人民群眾要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解放思想,銳意改革,勇於創新,攻堅克難,不斷開創改革發展新局面,為全面推進“兩個率先”、譜寫好中國夢的江蘇篇章而努力奮鬥!  (原標題:中共江蘇省委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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